党员工作调动时要实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。接转组织关系须遵守如下划定:
一、转入
须由党员自己持相应部门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,到综合/党群办公室解决接转手续。
1. 从中科院系统内京区单元转入
介绍信仰面为“中科院北京基因组钻研所(国度生物信息中心)党委”。题名单元为转出单元党委。
2. 从院表单元或中科院系统内京表单元转入
(1) 介绍信仰面为“中共GA黄金甲直属机关委员会”。
(2) 题名单元:
由中直机关和中央国度机关各部委调入,需由中共XX部机关党委开具介绍信。
由表省视注自治区、直辖市调入,需由地点地市级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。
由表省视注自治区、直辖市大专院校调入,需由地点地的教育工委开具介绍信。
由北京市各大专院校调入,需由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开具介绍信。
由北京市调入,需由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。
由北京市人才互换中心调入,需由中共北京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开具介绍信。
由北京市各区、县调入,需由中共北京市XX区(县)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。
由解放军调入,需由师、旅以上政治部开具介绍信。
二、转出
党员须在转出前至少提前一周与综合/党群办公室联系,提供接管方党组织仰面,由综合/党群办公室开具介绍信解决转出。
三、当苦衷项
1.预备党员要出格注明,并将入党资料档案一起转移。
2.写清缴纳党费功夫,党费交至转移当月。
综合/党群办公室
联系电话:010-84097548